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
乙方(服务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地址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技术维护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
1.1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,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系统的日常维护、故障排除、性能优化、安全巡检及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(以下简称“维护服务”)。具体维护对象、服务级别及响应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《维护服务清单》。
1.2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甲方指定的服务器、网络设备、办公电脑、操作系统、应用软件及数据库等。超出约定范围的临时性或项目性服务,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第二条 服务期限
2.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2.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,如双方均无书面异议,本合同可自动续期_年,续期次数不限。任何一方若决定不再续约,应于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。
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响应
3.1 乙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技术支持、电话咨询、电子邮件及现场服务。乙方应指派专人或服务团队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。
3.2 乙方应建立7×24小时服务热线。针对不同级别的故障(定义见附件),乙方承诺在附件约定的响应时间内予以响应,并在目标解决时间内处理完毕。
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
4.1 本合同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该费用为含税价,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利润及税费。
4.2 支付方式:甲方按【季度/半年/年】支付,每期开始前个工作日内,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费用。
4.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:
开户名:
开户行:
银行账号:__
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5.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,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访问权限、相关技术资料及适宜的现场工作环境。
5.2 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服务接口人,负责与乙方对接、提出服务请求并确认服务完成情况。
5.3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6.1 乙方应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相应资质与能力,并保证其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。
6.2 乙方应勤勉尽责,按照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及时、专业的维护服务。
6.3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数据等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。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。
6.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。
第七条 知识产权与数据安全
7.1 双方确认,甲方委托维护的信息技术系统及相关软件、数据的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归甲方所有。乙方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,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必要操作。
7.2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,保障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数据安全,防止数据泄露、丢失或被非法篡改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8.2 若乙方未能达到附件约定的服务级别标准,甲方有权根据附件中的约定要求扣减相应服务费用。
8.3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_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。
8.4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,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_%的违约金,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,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。
第九条 免责条款
9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、战争、政策重大调整等)、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中断或甲方自身操作不当、硬件自然损耗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延迟的,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问题。
第十条 合同终止
10.1 除合同到期终止外,任何一方严重违约,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_日内仍未纠正的,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。
10.2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,乙方应在_日内归还所有从甲方获取的技术资料、数据载体等物品,并销毁或永久删除其持有的任何甲方保密信息(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留存备份的除外)。
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11.1 本合同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11.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二条 其他
12.1 本合同附件《维护服务清单》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2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2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以下地址。一方变更地址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附件一:维护服务清单
(注:本附件应详细列明维护对象清单、服务内容明细、服务级别协议(SLA)具体指标,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分级定义、响应时间、解决时间、服务报告要求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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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08 17:08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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